1、是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并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3、是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
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后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一、離婚后共有房產不得單獨出售
一般情況下,生活中會遇到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原共有財產的房產在夫妻一方名下,且根據離婚協議,在得房一方名下,離婚后房屋的出售:
擁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只需要利用下家的首付款將銀行貸款還清,再與下家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即可,不需要另一方的配合。
第二種:原共同財產的房產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根據離婚協議,產權登記記載的一方不再享有房產權利,房產歸沒有記載為產權登記一方的:
若該方賣房,首先須辦理產權證的變更登記手續,變更之后則可以進行出售。
第三種:原共同財產的房產在夫妻雙方名下,銀行貸款在一方名下。根據離婚協議,房產歸一方所有,現一方欲賣房如何處理?
只要雙方達成一個協議,約定另一方只是配合售房,售房過程中的一切稅費以及據此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一方承擔即可。
二、離婚按揭的房子可以更名嗎
可以辦理更名的,按揭房屋過戶前必須付清銀行貸款,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
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后去辦過戶。但由于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為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
1、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戶,重新繳納契稅、評估擔保費用;
2、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后,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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